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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质量有问题如下处理: 1、协商维修。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1.此电梯是否已通过相关质量监督部分的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产品才能交付使用。如果尚没有,那么在调试期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已验收,那么我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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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筑物有质量问题,且未通过保修期,您可以联系质量检验站。同时,您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承担维护责任。保修期届满的,可以联系物业,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应当支持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交付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卖方应当在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卖方拒绝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维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和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可以找质检站。 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
如果小区有物业公司(是受开发商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业主也可以寻找物业公司来协商解决问题。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应该根据存在的问题,寻找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业主和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业主可以有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通过走司法程序,二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果业主对建筑质监部门协调处理问题的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建设局反映情况,由建设局相关部门再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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