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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是否可弥补亏损

2022-08-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汇总企业外,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你以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异地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亏损,从而抵减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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