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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拆迁补偿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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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武汉小户型拆迁补偿有福音啦!据媒体报道,武汉市国土局正在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政策出台了补充规定(不包含集体土地),小户型房屋补偿、无证房补偿政策有重大更新。虽然目前还处于征集社会意见阶段,不过新的动向还是值得关注的。不足55平米房屋视情节给予补助本次指导意见指出: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5平米的,且为被征收人、共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以发给住房困难补助。新的标准是:建筑面积低于35平米的,按被征收房屋估值的10%补助,每增加1平米,补助标准降低千分之五。无证房补偿无证房补偿是难点,按照新的《操作指引》,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的房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未登记可认定为历史无证房。对于认定为无证房且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的房屋,按历史无证住宅用途标准给予补偿,并给予相应补助,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中在1991年7月3日前建成的房屋,按实际用途(不含商业门面)价值的95%补偿,1991年7月3日至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房屋,则按85的标准给予补偿。对于2004年以前的无证房,新的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明确规定。货币补偿新规为了鼓励选择货币补偿,《操作指引》明确给出了奖励标准。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额外奖励相应房屋价值的10%,选择调换产权的则可享受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如果同等面积调换,新房价值高于被征收房价值,按照差价给予适当补助。旧城改造征收目前武汉市实施的旧城改造的前提是“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但并没有给出认定标准,新的《操作指引》明确规定危房面积占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以上才认定为“危房集中”,关于“基础设施落后”,则指出反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被征收区域房屋产权人不超过50%,可以进行房屋征收。《操作指引》公示期截至2016年3月4日,有意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联系国土规划部门提交意见。
2018年武汉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为:1、拆迁补偿:(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约定的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交换房屋的评估价格。2、安置补偿: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贴 临时安置补供临时安置补贴的 临时安置补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具体金额参照政府公告。《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由市政府统一处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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