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象: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
对象,主要是指非法集资行为所指向的人即社会公众。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往往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中国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2、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应该不属于非法集资,应该是民事借贷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611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