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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是否认定为工伤了?第二,单位有没有给你交工伤保险?第三,是否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基于上述三个问题给你解答:如果构成工伤并进行了...
根据你描述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伤残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需要先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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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同时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两类案由,这两类案件都源于工伤事故这一法律事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3、从该规定解读,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主体应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除外)。
本案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应依如下程序进行: 一、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不予确认,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依法确认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1、停工留薪期:自工伤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作出之日止,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克扣。 2、医疗终结后,依法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才有依据。 三、若劳动者认为没有把握,最好请当地劳动法律律师代理,以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工伤适用免责原则)。
到劳动局找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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