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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探视权是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
探视权含义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方式有按期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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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以上就是对探视权是什么,探视的时间怎么安排以及探视有哪些方式等问题所作的解答。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主动自觉配合。毕竟都是自己的孩子,没必要闹到法庭上去,但是如果无可奈何,法庭上定规矩也是必要的,这个时候也可以找找律师咨询一下,听听他们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分享,再研究好策略。
女方探视权是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这种权利并不会因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女方探视权是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这种权利并不会因双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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