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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身份证法》。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和补领。公民办理丢失和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后没有挂失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全靠居民自愿。身份证丢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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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挂失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目前公安机关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如果是被盗在派出所报案,有个报案记录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补办的时候微机里记录你丢失的信息,就算挂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1、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明书费用。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接受居民身份证交换、补充申请后,立即将受理信息发送给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立即审查发行。3、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查发行的制作信息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验证发行,申请人收到收据收到受理点收到证明书。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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