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持有即行为人持有他人信用卡是通过积极的违法犯罪的方式取得的。如,行为人通过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违法犯罪的手段,获得他人数量较大的信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盗用他人信用卡负责取款的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确定量刑。盗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1】盗用身份证办信用卡,恶意透支2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金额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给办卡的工作人员有过错,没有认真核对身份证上的人与骗卡人是否一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7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76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