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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2)有关房屋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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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个人信息、所交易的房屋产权归属及其他房屋信息、买卖房屋的价款以及付款方式与时间、房屋交付与转移登记事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内容即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个人信息、所交易的房屋产权归属及其他房屋信息、买卖房屋的价款以及付款方式与时间、房屋交付与转移登记事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内容即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现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以下信息: 1、房屋信息、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2、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卖方配偶或租客同意出售的声明。 4、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5、维修基金的处理。 6、物管费用及过户。 7、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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