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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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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个人信息、所交易的房屋产权归属及其他房屋信息、买卖房屋的价款以及付款方式与时间、房屋交付与转移登记事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内容即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2)有关房屋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房屋的坐落位置; ②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注明实际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别为多少; ③房屋是现房,还是预售的商品房; ④房屋配套设施和装修标准。 (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 5)权利担保 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产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 6)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都应切实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如果买卖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方式; 7、签订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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