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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诉状两份及相关证据。...
现在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之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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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查申请书》一份(原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方,需加盖单位公章。)2、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复印件);5、诊疗病历复印件一份;6、提出复查申请时的日期已超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日期15日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回证》原件一份;7、用人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另提供:(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之后,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工伤职工认为几年前伤残鉴定不正确,可以按次规定申请复查鉴定。但是,如果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不可以申请服从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单方面想离婚的,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及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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