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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是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举证的责任,如果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等的侵权,由被告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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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在工伤认定中,对职工是否因事故伤害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不是工伤的事实。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伤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的诉求得不到法律支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与用人单位相比,负伤职工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最基本的原则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受伤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有条件、方便收集工伤证据。(3)用人单位有可能逃避事故认定机构的权利,并将证据转移到工伤认定机构,使其亲属不排除工伤认定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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