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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双方签订。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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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1、私人房屋买卖需要到当地政府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卖方结婚,夫妻双方必须到达)应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需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买方向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和费用。等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然后买后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收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1、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需要到当地政府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然后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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