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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
1、南京市社保本级与江宁区社保系统有所不同,如您在江宁区参保,南京市社保本级社保号及账户继续保留,待您回南京市社保本级参保,可延用原社保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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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异地社保关系转入武汉市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武汉市参保后需重新办理社保卡。若单位已申请办理社保卡,您可通过微信关注“湖北12333”-“微服务”-“服务大厅”-“制卡进度”,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查询社保卡信息,制卡需40个工作日。
转社保在转出地社保局办理。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这种情况下,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般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对于相关材料证件等进行对接转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异地若能接收您可在武汉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武汉社保转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社保处审核资料后,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您携带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市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每月1-22日工作日。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湖北省范围内实行社保卡“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新参保地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这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1、社保卡持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因社保卡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可由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由当地办理新增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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