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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应当及时整理城市建设档案,通知并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保管。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动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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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一)未经许可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内行驶的;(二)通过交叉路口违反本规定的。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保定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的关键五年。市委对建议稿起草和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两次召开由全国顶尖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并面向全社会开展献计献策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文件起草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过程。大家一致认为,“十四五”时期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但总体上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定发展具有独特优势和难得机遇,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建议》,对于保定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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