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
另外,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费用参照我国一般诉讼离婚费用。离婚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提前支付。如确有预交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不足1万元的,法院收取诉讼费50元。但涉案处理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应当收取1%的诉讼费。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只要与我国有关的,都可以在我国法院诉讼。r《民事诉讼法》:r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