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一)骗领、冒用信用卡的;(二)伪造、变造银行卡的;(三)恶意透支...
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终端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二年备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论证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市场预测;(二)银行卡章程或管理办法、卡样设计草案;(三)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四)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的测试报告;(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发卡银行的义务:(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3、交易日期与类别;4、交易记录号码;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商业银行代理境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分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463人已浏览
1,554人已浏览
2,7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