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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一,发布征地通知。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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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经省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地时应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确保足额到位。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要征收集体土地,那么关于征地的具体信息及补偿标准都会在被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告,如果征收方没有公告,则属于程序上的违法征收。在实际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具体的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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