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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出资方。如果是女方父母出钱,即使只支付首付,那么也是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用的是婚后女方的个人收入,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女方一人...
原则上可以,这样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也要看原产权人即单位制定的分房政策。如果无法共同购买,建议你们三人先行在内部解决,有两种途径:一、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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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分割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二)判决分割在解除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是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分清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已经办理了,那么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登记,属于口头赠与或者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分手之后,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因为不动产的特殊性以及价值性,法律会偏向保护出资方,把这种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赠与叫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成立,那么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如果最后男女双方结婚的,还贷的款项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因为结婚的条件已经满足。如果最后分手了,如果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且双方婚姻关系不能缔结的原因在于男方时,可以酌定比例返还,一般在50%以下比较合适。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焦点二、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子女过的幸福,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以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建议你和你父母找到当时购房的证明。如;银行转账证明和资金流水,这些能证明是你父母出得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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