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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出资给女方购买的房产赠与给女方有法律效果吗

2022-10-05
是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分清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已经办理了,那么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登记,属于口头赠与或者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分手之后,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因为不动产的特殊性以及价值性,法律会偏向保护出资方,把这种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赠与叫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成立,那么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如果最后男女双方结婚的,还贷的款项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因为结婚的条件已经满足。如果最后分手了,如果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且双方婚姻关系不能缔结的原因在于男方时,可以酌定比例返还,一般在50%以下比较合适。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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