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
如果是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按正规的计算方式,就是这样计算的。但是不排除某些公司人数太多,为避免每个月和员工进行续签劳动合同,于是为了在续签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说的情况应当是终止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在合同的期限内的行为,如果合同到期就终止合同,对合同签订的对应日,还是提前1日,没有太大的区别。
合同终止日期如何确定并没有准确的规定,我给您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立,变更,终止合同的有关内容。 二、劳动和他能够的解除是双方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解除是从单位核准员工的离职日期为准,到人事局办理退工事项属于后续工作。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