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产权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下列规定:1、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2、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入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4、各直辖市、市、县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5、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其他市、县可陆续启用,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6、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即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新的“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哪些手续,一、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611人已浏览
692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