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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出险后全责会不会影响以后的保险赔率具体情况要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优惠政策来确定,每年保险公司都会根据各自情况有所调整,车型不一样,政策也...
这要看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了。昨天算一个大车车站,交强险上浮30%,商业险直接拒保。一查原因,上年出了一次车祸,死亡2人,交强险和商业一共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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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代赔不算出险次数。交强险“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无责代赔时,被保险机动车和无责方车辆都要定损,没有损失的提交定损;理算时三者车辆为无责任的系统控制要选择其保险公司(接报案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一致的,查勘定损时要录入实际车牌号);理算时在“赔付财产信息”交强险下手工增加“无责代赔”项目并录入无责代赔金额,系统控制无责代赔金额=MIN(本车损失,100*无责方个数/有责方个数)。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会上传行业协会交强险数据平台。交强险“无责代赔”的处理原则:一、“无责代赔”仅适用于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损失不进行代赔。二、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不占用普通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事故涉及多方车辆的,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代赔限额=无责方车辆数×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方车辆数。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代赔偿限额为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代赔偿限额为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 3、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代赔偿限额为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除以有责方车辆数。 4、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代赔偿限额为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除以有责方车辆数。
一般情况下,小汽车强制保险(交强险)按用途和车型座位数收取,一般家用小汽车为五座车型,按规定交强险基础保费(全国统一)是950元,也即是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是950元,以后按有没有出险实行浮动费率。如果想购买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咨询相应的保险公司。 1、上一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 2、上两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变;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费上浮30%。
对于交强险,相信大家都是不陌生的,是我们在购买车辆之后所需要购买的一种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而我们所需要缴纳的金额也是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当然,对于不同型号的汽车来说,交强险的金额也是可能存在有不同,而对于需要缴纳的单位则是没有严格要求,可以在车管所进行缴纳,也可以保险公司进行缴纳,可以说选择性极强,当然了,对于交强险给予了我们如此之多的“强制”肯定也是会有一些优越性的,能够让我们体会到其的特殊所在,而其中的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就是其中一个较为独特的存在,而在这里,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其具体的含义,如此,你就能够更好的对其进行了解了! 所谓的无责任赔付,也就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是全责,而对于另外的一方则是完全的没有责任的,而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的,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等则是需要有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而如果对于全责一方出现了人员的伤亡的话,这个时候根据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则是有这样的一个条款,就是对于事故的双方来说,对于无责的一方其保险公司也是需要按着无责的赔偿限额来对有人员伤亡的一方进行赔偿的,这样,就很好的将责任转移到了保险公司,而我们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在这里的优越性就显现出来的,而对于具体的赔偿费用的话则是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而死亡伤残的赔偿最高限额则是为11000元,对于财产的话,最高限额则是为100,简单来说,就是有保险公司来承担了这个赔偿责任,而对于无责的一方则是不需要来承担事故责任的。 对于交强险,并不是单纯的强制性车主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有这样强制性的赔偿要求的,所以,为了能够避免再出现事故之后出现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这个交强险,我们是肯定要进行购买的,而对于其的一些条款,保险公司也是会被强制性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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