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 2、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
1、遗失物长时间无人认领不能归拾得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归权利人所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一、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二、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1、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 2、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遗失物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以,遗失物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不归拾得人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