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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公告发布至少7个工作日,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开标需要1个工作日,在3至5日...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没有规定具体时限。 投标有效期起始点为投标截止日。 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七部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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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公告发布至少7个工作日,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开标需要1个工作日,在3至5日内确定供应商,中标公示日至少7个工作日。 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有效期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 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延期有以下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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