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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列举了人身损害的常见赔偿项目,该法第二十条又对“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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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要求以下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脸部受伤并留有疤痕的,可以要求按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所留疤痕严重的,还可以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可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果疤痕不严重的,则可以要求赔偿因疤痕治疗而需的后需治疗费,也可以等医疗费实际发生后再主张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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