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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评估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规定一年,但房屋征收评估不同于一般房屋评估,评估时按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到房屋征收结束这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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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评估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规定一年,但房屋征收评估不同于一般房屋评估,评估时按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到房屋征收结束这个时点的评估价不变。 房屋征收先搬迁的和后搬迁的房屋的价值不因时间变化而变化,同理征收房屋用于安置的安置房价格也是征收时点的评估价,不因安置房交付期变化而变化,体现房屋征收的公平公正,所以说房屋征收评估书的有效期适用于同期房屋征收的全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抵押评价指导意见》第26条规定:1、评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评价报告发行日起,不得超过1年2、房地产评价师预测评价对象市场价格有很大变化的,应缩短评价报告应用有效期3、超过评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评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4、评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评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发行评价报告的评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你说的应该是对你房子的估价报告,而不是法律法规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针对的是包括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在内的价值评估报告,而不是对私人财产的评估报告。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条规定: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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