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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有带薪年假,但是这和你社保、家属住院都没关系。你可以休事假代替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
工作一年有年薪。根据《员工带薪年薪条例》第三条,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10年的,年薪为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年薪为10天的20年的,年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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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2)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答:本案涉及的是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按照条例的规定,小王从2013年7月1日起即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但是参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办法折算后,小王当年度应当享受的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因此单位不应支付其未休年假的工资。
1.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3.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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