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个涉及到赔偿数额的问题,得根据当地工资收入物价等综合方面判断。老年人二婚离婚的问题最好找本地的律师咨询一下~诉讼费不会太贵。...
不管是二婚还是头婚,离婚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能协商一致就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老年人再婚问题 案情介绍: 某日一位60岁的王女士来到律所咨询关于再婚后的房产问题:王女士55岁时与65岁的李先生相识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平平淡淡。王女士与李先生家庭条件相当,都各有一子,只是王女士家只有一套住房为儿子所有并居住,李先生家有两套住房,一套由李先生与王女士居住,另一套由李先生儿子居住并所有。近年李先生体弱多病,王女士害怕李先生万一有个闪失,他儿子不让自己居住在现有的房子里,遂产生一些法律问题: 1、婚姻法是否规定两人结婚几年后房屋就变成双方共同财产? 2、能否由李先生写份遗嘱,将房子留给妻子或是写个材料保证李先生过世后,妻子享有此房屋的居住权。是否必须到公证处公证才有效? 3、若李先生不留任何遗嘱,他过世后其妻子对此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备注:李先生的房产是其第一次结婚后,根据前妻工龄,用李先生与前妻共同财产购买。李先生前妻已故) 律师解答: 1、只要涉及婚姻关系问题,我们首先要考虑《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2001年4月28日新婚姻法颁布并施行,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问题,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年限延长而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2、李先生可以书面形式留有遗嘱将此房产中属于他的部分归由王女士继承。因为此房产为李先生与其前妻共同财产,两人共同共有房屋产权。前妻死后,李先生所占产权的50%不分割,其前妻的50%由李先生与其子平分,故李先生拥有75%的房屋产权,其子拥有25%的房屋产权。李先生可订立遗嘱由王女士继承其拥有的75%房屋产权。 关于王女士对此房屋的居住权是当然享有,不用任何书面保证。 遗嘱只要真实合法即使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它形式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3、如果李先生不留任何遗嘱,按继承法规定,李先生对此房屋75%的所有权由王女士与李先生之子平均分割,故王女士拥有此房屋37.5%所有权,李先生之子拥有此房屋62.5%所有权。
拿着双方的离婚协议,结婚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去法院起诉,法院当时不会判离婚的,半年后再起诉就判了。
老人再婚前,确定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 (1)子女们提出的对已亡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要求,应予以支持。死者的遗产,应由包括诸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 (2)老人原来与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应当做好再婚前的家庭析产。 (3)再婚双方各自确定本人的婚前财产,婚后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财产权的明确,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一旦发生纠纷能够依法处理。比如,属于老人的财产就可不因再婚而受到子女的牵制,再婚后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财产,不受配偶的干涉。退一步说,即使再婚后又离异,也只分割共有的那一部分财产,而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会被对方侵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