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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中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更具有法律效力规定

2022-03-27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中学生说就是具有学习的权利和义务。对中学生的学习,作为一种权利,不仅以“宪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和保证,而且根据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法”中也作了有关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也表明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学习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一种责任,是中学生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对学校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中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确立这种权利观和义务观,强化“学习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意识,既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又尽心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加强学习的义务感、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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