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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持所需材料到拟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理。市外户口迁移到我市的,派出所应当先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
夫妻投靠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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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呼和浩特迁户口这个问题,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的,应尽量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无法核查且申请人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1、市区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处理,开发区和旗县由派出所.公安局二级审查后处理。2、可以落入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和公司的集体家庭,公司没有集体家庭的,也可以依靠亲戚朋友定居。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关于吸引人才定居和简化程序的通知规定,派出所可以处理的户籍业务,不需要社区警察的入籍调查,不需要所长和旗县区公安局(分局)的审查,除有明确规定外。户籍内勤审查资料,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直接处理情况。需要发行许可证的,户籍内勤直接发行许可证,加盖旗县区公安局户籍专用印鉴。户籍内勤检查不清楚或无法检查的,通知社区民警调查,民警调查明确可处理的,发行调查意见,户籍内勤处理。需要审查的资料、户籍内勤填写表、所长审查后报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审查处理。自治区公安厅明确规定市公安局审查的项目,户籍内勤审查资料填写,所长审查后报告旗县区公安局(分局),旗县区公安局(分局)集中报告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审查。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呼和浩特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呼和浩特户口。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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