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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市就业参保,属于重新参保开户。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后,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1、转移手续: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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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的跨省转移:依据(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户口不在缴纳住房公积所在地,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需要转移。
法律分析 转诊的报销比例:只要在就诊医院开了转诊证明,就可以凭转诊证明按照正常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可以直接结算。单没有转诊证明的报销比例要比正常报销比例低。
1、报销范围: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哪怕是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也都可以申请报销。 2、报销比例: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3、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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