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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手续如下: 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
要问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一般都会有啦) 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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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社保跨省转移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三)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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