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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哪的啊法院的啊如果是执行款不够偿还,债权人还可以冻结债务人其他财产。...
如果房子办理抵押的话,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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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还房屋贷款的账户法院能查封。 ①法院是查封账户的执行主体,不需要想其他机构申请; ②查封账户是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要求查封; ③银行冻结相应账户后送回执递交给法院; ④查封冻结账户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⑤如查出账户涉嫌案件,因司法需要可延期一次一般为三至六个月; ⑥账户持有人有违法行为,可永久查封账户; ⑦房贷账户查封后,进入执行阶段,优先考虑银行方面,剩余款项再考虑给申请人。
在银行作为协助执行人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银行贷款账户缺乏依据。强制执行应当通过控制和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来实现。银行开立的以被执行人为户名的贷款账户,是银行记载其向被执行人发放贷款及收回贷款情况的账户、其中所记载的账户余额为银行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属于贷款银行的资产,并非被执行人的资产,而只是被执行人对银行的负债。 因此,通过“冻结”银行贷款账户不能实现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目的。只要人民法院冻结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控制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即足以实现执行的目的,同时也足以防止被执行人以冻结或查封的资产向银行清偿债务。而所谓“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贷款账户,实质是禁止银行自主地从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以外的财产中实现收回贷款的行为。这种禁止,超出执行的目的。将侵害银行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存在银行在法律冻结被执行人存款账户之后,擅自扣收贷款的情况,则可以依法强制追回。 因此,在执行以银行为协助执行人的案件时,不能冻结户名为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
1、要。 2、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有可能是非法所得,查封待查是正当的。 3、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权利查封犯罪嫌疑人的房产,如果查明房产不是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会在三日内解除查封,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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