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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都要出具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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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收到罚款通知书的时候,应该仔细阅读。通知书上,应该注明了是收两个人的还是收一个人的,如果是两个人的,通知书抬头就会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反之,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你应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才对,因为各地的情况是不同的。象我们这儿,没有什么“罚款通知书”,只有“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旷工期间,用人单位不发放劳动者所有的工资,如果劳动者签字了的,该处罚告知书也是无效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说明行政部门已经调查完毕,要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对处罚有意见,可以提出申辨和陈述,如果是较大数额的罚款或者取缔等较重的处罚行为,可以要求进行听证。如果对行政单位给予的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个月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还可以在三年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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