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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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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原则上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购买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没办法明确出资比例的均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意见人民法院试图过上同居夫妇没有婚姻登记”的名义,常见的收入和财产购买由双方在同居生活,当非法同居关系被视为一般共同财产。“一般共享”的部门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共同财产的丈夫和妻子共同分享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在同居期间收到的收入和房地产购买都是平等的,无论双方投入的资本。原则上,双方享有股权并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平等分配。在共同生产生活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视为共同债权债务。共同债务平分;普通债务减半偿还。但是,共同债权和债务的不平等份额可以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共同责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居生活前对方自愿捐赠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作为礼物处理;如对方提出的财产要求,结婚时间不长或对方生活有困难的,可由对方自行决定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的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对方自愿捐赠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作为礼物处理;当事人要求赔偿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律师事务所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第(18)条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如果是因引起的:即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可以进行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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