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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委托,那么签订的协议应当属于无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的,签订后双方就需要履行掀起补偿协议的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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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这一问题,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4、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5、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6、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7、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8、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9、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0、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11、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13、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双方是指房屋征收部门和被拆迁人,双方就拆迁问题如补偿方式、补偿金额问题协商一致的,就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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