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就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而言,受让人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出让方应...
如果土地使用人未经出让方同意的改变土地用途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擅自改变土地用地,不合法。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只是单纯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话,如果改变土地用途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为了集体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才可以作为建设用地搞建筑的,因此,你们的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可以协商的话尽量协商解决,否则要想合法的话,只能通过立项,走合法征地的程序,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改变租赁用途,出租方不同意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