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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根据劳动法,你如果解除了和单位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培训费用,在你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是应当和单位分摊的,分摊数额,你自己理解的也很正确,就是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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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8、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如下问题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也得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六、排除法律责任的七、违法法律规定的八、强迫劳动的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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