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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溜冰场没有对尽到对顾客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设施和设备存在缺陷,管理存在疏漏所致,对损害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溜冰场须对此承担一定的...
参加体育活动受伤,如果你是故意撞人,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果溜冰场的设施和管理有瑕疵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各方都没有过错则按公平原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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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1、在溜冰场内出现意外,滑冰场是否要负责任,要看溜冰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4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由上述规定可知,溜冰场作为经营者,应当对前来溜冰的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应当对消费者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溜冰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
你在你的溜冰场内有友情告知吗!?毕竟溜冰场所本身的活动就具有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属于特殊场合的特殊运动项目,对于运动者来讲,进入溜冰场,自身的安全完全靠自己,不像在饭店里摔下来,饭店里摔下来,伤者有理由说饭店地面水没弄干净,但是溜冰场不同,所以,你不用太担心!如果确实是对方自己不小心,跟你的场地设施无关的话,那么你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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