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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是一样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共同协商分割遗产。但是如果有遗嘱,那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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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收养的孩子。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孩子,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者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其与生父的现任妻子或生母的现任丈夫并无血缘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生效,而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需由于继母或者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相互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 第二,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律规定之外,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灭;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抚养教育关系而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继子女对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继承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一、有些许区别。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才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否则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亲生子女才有。 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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