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佛山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能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 食宿费=X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6、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1,101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4,0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