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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1、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相关规定;2、用人单位足额为女性缴纳生育保险;3、女性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4、女性生育期...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基金支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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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扬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报销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规定。保险,作为保障女职工孕产期的保险制度,其办理一般要求公民满足当地生育保险条例要求需要连续缴纳的时间(生产当月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还有是在保状态,不可以挂靠单位企业参保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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