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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计...
山东省计生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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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入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纳人本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并将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宣传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三、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核实社区内育龄群众的婚、孕、育情况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四、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五、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依托社区资源,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等宣传教育咨询服务; 七、发挥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八、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热情周到地为计划生育户办实事。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入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纳人本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并将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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