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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关法律关系上,“小三”不是婚姻案件中的当事人,当然不能列为被告。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小三的插足。“小三”并不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还没离婚,出轨的一方就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小三”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那么原配是可以告上法院的,因为这种行为涉嫌重婚,没有到重婚这种程度,若“小三”侵害了原配的民事权益,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没有与对方领取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民法典对做小三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的一方进行或者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如果小三的行为构成重婚,然后在审理重婚案件中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如果小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原配可以起诉小三: 1.与配偶,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根据法律规定,小三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民法典对做小三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的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如果小三的行为构成重婚,然后在审理重婚案件中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如果小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原配可以起诉小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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