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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
证人不愿出庭,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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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出庭。以下我们逐一分析。1、不能强制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但是近亲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可以被迫出庭。强制证人出庭的,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2、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1)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当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司法拘留。但是不能罚款。而且需要院长批准,而不是审判长。这里的拘留是10天以下的拘留,必须区别于扰乱法庭秩序的15天以下的拘留。(三)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作证,法院无法确认其证言的真实性的,证人的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刑事诉讼解释第78条)注意,只要不出庭,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3、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允许不出庭
在我国,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必须到庭。下面我们逐条分析。 1.不能强制到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但近亲属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可以被强制到庭。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 2.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1)情节较轻的,予以训诫。 (2)情当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司法拘留。但不能罚款。且需经院长批准,而非审判长。此处的拘留为10日以下的拘留,须与扰乱法庭秩序的15日以下拘留相区分。 (3)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刑诉解释》第78条)注意并非只要不出庭就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3.证人具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56条的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在刑事案件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1)、未成年人;(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4)、有其他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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