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是指招标投标的民事主体认为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行为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 (1)招标投标争议...
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是指招标投标的民事主体认为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行为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1)招标投标争议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招投标行政复议是招投标任何一方对于合作关系不明朗的时候提出的解决方法,觉得招投标行政复议非常有必要,一定要了解。 (1)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可能是招标人、投标人、也有可能是被处罚相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2)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行政复议对象: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6)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就是一份招投标申请行政复议范文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
1、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2、两者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3、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4、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5、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6、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应交纳评审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