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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针对民事部分上诉,刑事部分是否生效?】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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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优点: 1、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 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刑事部分一旦判决后再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积极赔偿就不能作为从轻量刑的条件,很多情况下就不会积极给予赔偿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嫌疑人或其家属对受害人作出积极赔偿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和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这对双方都有利。对被害人来说,特别是面对赔偿能力较差的被告人时,被告人服刑后,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少,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的赔偿根本无法落实。对于被告人来说,用积极赔偿来换取较低的徒刑,绝大多数被告人及其家属还是会尽力赔偿的。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收取诉讼费,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诉讼成本,而另外提起民事诉讼需缴纳诉讼费用。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当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比如看被告人是否具有赔偿能力,除了考虑他自身的财产以外,在涉及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可以看他是否买了责任保险。对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获得赔偿的数额大小以及实现的可能性,一般是考虑采用上述哪种方式的思路。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案件,为便于诉讼和审查,所以合并进行审理。由此看,如果民事部分不能达成协议,而需要判决的话,法院会在同一个判决书中,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决定;如果民事部分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会作出一个民事调解书,再作出一个刑事判决书。 ------民事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必须执行。如果对方反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纠纷调解当中,需要法官主持调解,然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等待调解书下达,并签收。 ------调解可以单独进行,不需开庭;也可在开庭当中调解。调解书下达后,无需宣判,只要双方签收,即发生效力。如果签收之前反悔,可以不签收。因此导致调解书未生效,所以法院会另行判决。 ----=--为防止原告在调解后反悔,可以在调解书下达之前就把赔偿款交到法庭,要求法官在对方签收调解书后即可支付给他。一般情况下,赔偿款先有了着落,对方反悔可能降低。预付赔偿款,以及何时支付赔偿款的内容,一定要在调解笔录中体现出来。你在调解笔录或者开庭笔录上签字之前,一定要看好笔录内容,确定后再签字】
依据案情,依法判决,没有被害人的谅解,仍然可以判处缓刑。 一、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被害人谅解,只是从轻处理的一个酌定情节,与是否判处缓刑没有必然联系。 1、有了被害人的谅解,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不得判处缓刑; 2、有了被害人的谅解,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社会危害性,仍然不得判处缓刑。 总之,是否适用缓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小的,可以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的条件:罪刑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两都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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