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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就像是房屋出租合同一样,是一份关于财产的出租,土地租赁合同也就是关于土地的出租合同,土地租赁是指某一土地的所有者吧自己土地让给别...
土地租赁合同就像是房屋出租合同一样,是一份关于财产的出租,土地租赁合同也就是关于土地的出租合同,土地租凭是指某一土地的所有者吧自己土地让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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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情势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租赁合同有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范本订立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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