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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4、有立功表现的; 5、盲人或者又聋又...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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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是: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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